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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品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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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能訓練科業務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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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10222)戒護科業務(未選取) (1010222)輔導科業務(未選取) (1010222)技能訓練科業務(已選取) (1010222)調查分類科業務(未選取) (1010222)總務科業務(未選取) (1010222)秘書室業務(未選取) (1010222)政風室業務(未選取)


  1. 如何辦理委託加工作業?
    答:
      本所承攬各項委託加工作業流程如下:
    1. 徵求廠商:1.廠商主動申請。2.作業導師尋求客戶。3.公開登報徵求。
    2. 資格審查:審查委託加工作業廠商之經營狀況。
    3. 試作:依作業時間與一般勞動者之平均作業能率酌定課程,並確實訪查其他監所或當地同類工產品之單價及作業項目之難易度,訂出合理之試作單價,並簽訂試作契約,期間以不超過一個月為原則。
    4. 議價:經試作期滿後,雙方有簽訂加工契約意願時,即召開作業評價會議,就委託加工項目之單價或雇工每日報酬與人數予以議定。
    5. 簽約:作業廠商就雙方協議內容同意後,訂立契約及繳交相關之證件及足額保證金,開始辦理加工業務,契約並報法務部核備。

  2. 如何洽購本所自營作業產品?
    答:
      本所目前有陶藝、木工、砂畫、中國結、再生(竹、紙)等藝品,及適合郊外野炊之燜雞桶等板金用品,暨由CAS驗證通過之東港區漁會輔導之「旗魚鬆」,是佐飯、壽司、三明治、零嘴的上上之選,自用送禮兩相宜。有意購買者可透過法務部「矯正機關自營產品展售商城」訂購,或電洽089-891497-238、089-892193技能訓練科訂購。

  3. 收容人服刑期間參與作業是否有薪資?
    答:
      依監獄行刑法規定;收容人參與作業應給予勞作金(即薪資),其金額斟酌作業者之行狀及作業成績給付,並依「監所作業勞作金給付辦法」行之。

  4. 收容人作業收入如何分配?
    答:
      依監獄行刑法規定;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,提百分之五十充勞作金;勞作金總額,提百分之二十五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。前項作業賸餘提百分之三十補助收容人飲食費用;百分之五充收容人獎勵費用;百分之五充作業管理人員獎勵費用;年度賸餘應循預算程序以百分之三十充作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之用,其餘百分之七十撥充作業基金。

  5. 貴所提供那些技能訓練職類供收容人參加?
    答:
      本所目前計有室內配線、裝潢木工、面材舖貼等3職類技能檢定班,電腦硬體裝修、空調裝修、縫紉等3職類短期技藝訓練班,原住民編織、原住民琉璃珠等2職類傳統工藝班,合計8個職類供收容人選擇。

  6. 請問貴所技能訓練師資如何?
    答:
      本所技能訓練師資由本所聘用具有相關專長技能之專任訓練師負責,其師資皆取得各項相關職類之乙級以上證照,並具有愛心、耐心、專業、認真、負責的特質,足以達成訓練收容人專業能力之素養。

  7. 請問需要何種條件的收容人才能參加技能訓練?
    答:
    1. 最近一年內無違規紀錄或違規情節輕微經酌免處分,且無另案未決者。
    2. 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者。
    3. 結訓後二年內合於報請假釋 (免訓、停止執行) 要件或期滿出矯正機關者。但有特殊情形經法務部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    4. 非隔離犯者。

  8. 收容人參加技能訓練是否有勞工保險?
    答:
      參加技能檢定班收容人於技能訓練期間,應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,其自付額部分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。

  9. 請問收容在何處參加技能檢定,其設備如何?
    答:
      收容人經本所各職類訓練結束後於原訓練場地舉行技能檢定,本所目前有室內配線、裝潢木工、面材舖貼等3個職類皆通過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場地評鑑合格,其檢定考試設備皆符合職訓局認定規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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